开立离岸公司只能通过我们授权的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我们只与我们的代理人联系。同时离岸公司不允许从事金融,媒体和航空活动。
注册登记拉斯海马离岸公司作为代理人
注册的代理人提供管理,行政和处理服务[计]。目前我们的代理商有律师事务所,特许会计公司和商务咨询公司等,并都具备不同的语言能力。
准入条件——代理人
如果申请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获得许可证:
一家从事管理活动的公司,(如果此公司被审核具备申请资格)其营业执照由该国监管当局颁发。
具有在其他离岸中心展示成功的从事此类商业活动的能力。
根据拉斯海马离岸国际商务公司管理规定(2006)条款,离岸公司由具有技能和专长的人员来管理。
许可证要求——代理人
许可证“类型一”允许代理人作为公司服务提供者去代表他们的客户注册公司。在许可证“类型一”下注册的代理人要遵照《拉斯海马离岸国际商务公司管理规定(2006)》来成立。获得许可证的要求如下:
申请公司的董事必须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对于把拉斯海马离岸区推广成一个离岸商业中心要拥有有利的计划;该公司任何股权结构上的变化和/或者对任何实缴股本的不利因素,都要通知拉斯海马离岸部门。
作为代理人其最初许可证费用为15000迪拉姆,每年的续期费用为2500迪拉姆。
需要的文件——代理人
申请公司服务提供者的申请表(许可证“类型一”, APP023)
合格证明
每一个股东和董事的护照复印件
公司简介/网页
执照复印件
注册期间主管注册者要求提供的所有其他文件
通过拉斯海马离岸来开立一所离岸公司
客户可以通过已注册的代理人联系我们进行公司的设立:
注册登记处将会登记一份申请表,这份申请表由(1)从事公司设立的律师或者(2)备忘录上指定的已注册代理人作为公司的注册代理人。这份申请表由一个或者多个人签字以后表明详知公司所要遵循的所有要求,申请表会以书面形式给予证明且递交给他{指代以上(1)(2)}。
注册登记处将会登记和保存申请时提交的备忘录以及章程作为记录。
一旦注册过程完成后,注册登记处会开出公司注册证作为初始的证据来证明在注册时所有关于注册登记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被遵照,这个时候公司便成立了。
公司形成之前,此离岸公司必须通知注册登记处在公司成立之后所追求的目标。
需要的文件——离岸公司:
申请表
协议备忘录——由已注册的代理人完成
注册登记公司= 3500迪拉姆
发出公司注册证= 500迪拉姆
个人申请人
护照复印件——经过公司证明的复印件
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住所证明(物业账单)——原件
注册期间注册登记处要求提供的所有其他文件
非个人(公司实体)申请人
由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实体发出的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或者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过公司证明的复印件
董事会决议——原件
母公司的协议备忘录——经过公司证明的复印件
股东和董事的护照复印件——经过公司证明的复印件
良好的资信证明——原件
注册期间注册登记处要求提供的所有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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